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

关于追溯征集全校各部门档案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部门:
为规范学校档案管理,完整留存办学治校历程,夯实档案服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工作的基础,现就追溯开展2017至2020年度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档案集中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时间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,逾期将纳入下一批次补充征集。
二、征集范围
1、行政办公类:部门成立以来的政策性文件、工作计划与总结、工作报告、重要会议纪要、请示批复文件、向上级部门提交的报告、重要工作简报等。
2、教学科研类:特色课程大纲、获奖成果材料、科研项目立项、结项证明、学术论文集、专利证书等。
3、活动纪念类:部门组织或参与的重要会议、专项活动、培训交流、表彰奖励等活动方案、照片、视频、新闻报道及总结材料。
4、荣誉资质类:部门或部门成员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表彰文件、荣誉证书、奖牌(杯)的扫描件或照片,以及相关事迹材料。
5、对外往来类:与上级单位、兄弟院校、合作机构的公函、协议、合作项目等材料。
三、征集要求
1、档案资料需真实完整、字迹清晰,右下角标清页码,整理成册装置档案盒,符合档案管理规范。
2、电子件需保证清晰度(扫描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),照片/视频需附带简要文字说明背景信息。
3、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整理与移交工作,对照征集范围梳理归档材料,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,填写《档案移交清单》一式两份一并移交。
四、移交方式
1、电子件提交:将档案资料电子版按“部门名称+台账”命名,发送至邮箱:469942351@qq.com,邮件主题注明“XX部门档案征集”。
2、纸质件提交:纸质档案送至校档案室
[南院311党政办公室](地址:南校区行政楼三层)。
五、注意事项
1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档案征集工作,将其作为规范管理、留存历史的重要任务,确保应交尽交。
2、学校档案室将对移交档案进行审核、整理和归档,并对档案移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孙老师
联系电话:0411-62657887
联系地址:南校区行政楼三层党政办311办公室
特此通知。
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档案室
2025年11月11日
